勐腊县第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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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0-11 05:13

附件1
勐腊县第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 问题描述 牵头单位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1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约 2600 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县林业和草原局 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林下种植,依法遏制破坏天然林资源行为。实施重要生态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到 2025 年年底,全县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90%以上。 1.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2021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等级等行为。
2.
加大野生稻保护知识及技能宣传培训力度。让野生稻保护点周边的群众进一步深入了解和认识保护野生稻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稻工作中来。
3.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野生稻保护点管护设施的完善。加快实施2021年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项目。做好野生稻保护点动态监测、管理维护、督导检查工作。
4.
加强亚洲象安全防范意识宣传。一是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广泛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学校、进村寨、进机关宣传活动
2025年年底 已完成整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目前勐腊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325.25万亩,占国土面积31%。其中:国家级保护区196.26万亩、州级保护区50.05万亩、县级保护区23.14万亩、风景名胜区52.94万亩、保护小区2.87万亩。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效解决我县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不清、与其他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极大地对我县自然保护地结构和布局进行完善和优化,自然保护地结构更加合理,类型更加丰富。
(二)建立保护小区开展抢救性保护。一是建设回龙山异地保护小区,面积1183亩,位于勐腊县瑶区乡,该保护小区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第一批)9种,第二批21种,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7种,中国红色名录收录的珍稀濒危植物50种,保护小区有国际保护公约规定的保护物种59种,另外还有西双版纳特有种23种,狭域分布种9种,发现3个植物新物种;二是建立勐仑镇大卡州级保护小区,划定面积27474亩,位于勐腊县勐仑镇,该保护小区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4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0种,被列为国家级的保护动物有8种,保护小区生态系统比较特殊,既有沟谷雨林、山地雨林,也有季风阔叶林,主要植物有山桂花、千果榄仁、杪椤、四树木、古茶树等,动物有水鹿、巨晰、黑熊、白鹇、狝猴等。
(三)开展中老联合保护区建设。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老挝南塔省农林厅开展中老跨边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与执法协作,签署《中老边境联合保护区域项目合作协议》,尚勇片区与老挝南塔省南木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第一片跨境联合保护区域,随后又与乌多姆赛省、丰沙里省建立了联合保护机制,并与三省的环境资源厅分别签署了三份合作备忘录,就此形成了中老边境线上长约220公里,面积约300万亩的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域、生物走廊带、边境绿色生态屏障。为加大跨境联合保护的力度,由州级林草局牵头开展增划200万亩的中挝跨境联合保护区调研工作。
(四)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实施全县全民义务植树145.2万株;实施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3000亩;实施村庄绿化美项目3000亩;规划完成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8225亩;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28775亩,共计37000亩;完成人工造林0.6万亩。
(五)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分片包干责任体系,设资源网格员1034名,开展专项行动3次,案件率下降76%;二是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2年来无森林火灾,确保资源安全;三是全面做好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完成监测总面积7154万亩次,监测率达100%,确保边境生物安全。
(六)亚洲象宣传防范。一是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重要时间节点,组织10个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深入村寨、社区、学校、场矿、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积极开展亚洲象监测预警,聘用13名亚洲象监测员,采购18台无人机,针对亚洲象活动严重的乡镇进行监测预警,并在亚洲象肇事较为频繁的乡镇,安装了15台红外线相机和22套亚洲象预警广播,借助无人机跟踪,及时掌握亚洲象群位置、数量、移动方向,让群众提高预警,主动避险,同时,加强亚洲象预警平台APP的宣传推广,至今,累计注册用户10万余人,发布信息10000余条,其中,识别亚洲象并预警8000余条,有效化解人象冲突500余次;三是为加强亚洲象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勐腊县申报的《亚洲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已到位,目前该项目正在公示阶段,项目招标成功后,计划在瑶区乡、勐伴镇、勐满镇、勐捧镇、勐腊镇5个亚洲象频繁活动的乡镇开展项目建设。
已完成整改
   二、第二轮云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1 部分地区河长制责任压得不实
督察报告指出:部分基层河长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河道不同程度存在乱占、乱堆、乱排、乱采等行为。在向有关县(市)分管领导(兼任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了解情况时,对其承担职责不清楚,对其分管的有关河道情况心中无数,河长制标牌设置、河道径流等不了解。
县水务局 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提升河长履职效能,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治理责任。 一是全面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各级河长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水河湖函〔202172号)要求履职,切实担起巡河、治河、管河、护河责任。二是积极开展乱占、乱堆、乱排、乱采四乱问题排查整治。结合上级交办、部门、各乡(镇)、各级河长巡河巡查等发现的四乱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开展问题交办、分办、督办、整改销号等工作,形成闭环管理。三是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加强对各级河长、有关单位河长制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河长及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20241231日,并长期坚持 一是全面压实各级河长责任。2024116日印发印发《勐腊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湖)长巡河履职工作的提醒函》,要求持续加大对四乱”“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隔月通报各级河长履职情况,推进河(湖)长、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压实河长职责,提高河长履职能力;全面调整县级河长名单1次;组织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1次,部门联席会议4次,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二是常态化组织开展巡河、清河保洁、河湖四乱”“碍洪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2024年来全县各级河(湖)长巡河5424次,乡(镇)组织开展清河行动65次,累计投入清河行动干部和群众5331人次,整治车辆及机械640辆次,共清理河道407.9公里,清理各类垃圾357.1吨。开展暗访或督察8次,发现并完成8个四乱问题的整改销号,河湖面貌得到改善。
三是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2024年来共排查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条,立办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全面配置河湖区警长、河湖段警长、河湖片警长,设立县级河(湖)警长制办公室,配置县乡两级河(湖)警长21名,全面推进河(湖)警长制工作。2024年来发动县乡两级河(湖)警长巡河99次,出动警力245人次,发现线索2条,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起,抓获嫌疑人2人。
四是5月底至6月初县河长办联合主要成员单位深入到全县9个乡(镇)开展2024年度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
五是通过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节选)和水利部、省、州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各级河长及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