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勐腊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推行“林长制” 让勐腊绿富共赢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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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8-18 09:47
2023年开年以来,勐腊县按照省、州林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将“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行动与林长制工作紧密结合,用“拼的姿态”和“抢的劲头”,以“林长制”力促“林长治”,释放生态红利,建设绿美边陲。
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林长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高位统筹推进。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和《西双版纳州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勐腊县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县首要政治责任和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及时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林草局增设 1名副局长兼任林长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事业单位“林长制事务中心”,核定人员编制 3名,各乡(镇、农场社区)均明确专人负责林长制具体工作。
健全制度机制。2023年,根据印发的《勐腊县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组织开展了林长制考核工作,制定了《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建立“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和“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县人大、政协也分别制定了各自部门的林长制督察方案,形成以《实施意见》为主体,若干配套制度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成县、乡(镇、农场社区)、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目前,全县共明确县级林长15名、乡级林长136名、村级林长591名,设立林长公示牌102块。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2023年2月及时对人员进行了调整补充。由县委副书记任总督察,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任副总督察,县人大、政协其他领导任督察专员。落实落细到位。勐腊县根据工作实际,先后印发了《勐腊县2023年县级林长任务清单》《2023年县级林长巡林推动重点工作清单》和《勐腊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制定县级林长任务4条、巡林推动重点工作16条、工作要点31条,根据工作中存在的急难问题情况,县林长办先后发出《工作提醒函》20份《工作督办函》1份,提醒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或整改存在的问题。
促进林长制落地见效
2023年,是勐腊县全力推行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的一年。
法制护林。2023年上半年,勐腊县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8起(其中涉及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移交勐腊县公安局办理的刑事案件3起,指导、协助各乡镇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7起。
巡林护林。2023年以来,县级林长巡林30次,乡(镇、农场社区)级林长开展巡林800次,村(分场社区)级林长巡林2793次,共巡林发现问题169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
动物保护。2023年上半年,勐腊县共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图画、《亚洲象保护与安全防护手册》10000余份,发布亚洲象预警信息727条。
生态修复。2023年,省、州下达勐腊县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任务1.7万亩,目前正在开展调查统计和规划工作中。
绿化美化。2023年,勐腊县实施村庄绿化美化项目2000亩,目前已在瑶区乡回宽老寨、勐仑大卡老寨先行实施。2023年,勐腊已有7个村委会申报省级森林乡村。
森林防火。针对葱茏山林的保护,勐腊县在森林消防走出了特色新路子。2023年上半年,勐腊县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保障服务。2023年上半年,勐腊县共办结长期性使用林业审批项目5件,临时使用林地项目7件。
整改落实。2023年,勐腊县本级总林长、林长批示批办事项共有6件,整改办结3件,正在办理3件,未办结原因是经核实为违法行为不涉林,已将相关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将对查处情况持续跟踪。
产业兴林。2023年,勐腊县更进一步把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林长制年度工作重点,坚定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路子。
下一步, 勐腊县将继续以林长制为统领,持续加大林草资源保护力度,实现林草资源提质增效,全面推动了全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