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勐腊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腊政办函〔2023〕50号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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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6-21 05: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勐腊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红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刀彦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依康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云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沈夏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勇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 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闫 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李 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胡艳民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单排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周亚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金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海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岩 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勇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匡玉梅 县水务局副局长
胡泽辉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董美霞 县非公有制经济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宏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董晓忠 县信访局副局长
岩糯叫 县国资委专职副主任
李思玲 县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张 敏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四 大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岩温坎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吴 超 县税务局副局长
朱柯帆 中国人民银行勐腊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金波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领导小组重要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筹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3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