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腊县 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腊政办函〔2022〕126号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8 10:04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州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政办函〔2022〕6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勐腊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熊朝阳 副县长
副组长:润元平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华 欣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向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吕石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 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许 聪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朱建东 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白汝智 县司法局副局长
阿 当 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 婷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四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勇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祥来 县法院副院长
罗亚梅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兴平 勐腊海关快件监管科科长
刘云海 勐腊邮政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吕石富同志兼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地打击整治危害 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领导小组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三)领导小组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落实。
(四)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