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勐腊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勐腊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腊县中心城区及勐仑镇等8乡镇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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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3-23 03:38
根据省、州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勐腊县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3月2日在勐腊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勐腊县中心城区及勐仑镇等8乡镇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时间
听取社会各界对《勐腊县中心城区及勐仑镇等8乡镇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
听证地点:勐腊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准备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按规定在勐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勐腊县中心城区及勐仑镇等8乡镇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的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6年2月13日,按规定在勐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勐腊县中心城区及勐仑镇等8乡镇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四、听证会召开
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听证会在勐腊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邀请参会的听证代表,均严格按照听证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县人大政协代表、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技术陈述人1人,听证代表27人,听证记录员2人。听证代表应到27名,实到26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2.主持人介绍基准地价的开展情况
3.技术单位对初步成果(草案)进行汇报
4.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5.决策发言人与技术单位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7.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会议总结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和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会议期间,26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认真做了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核实成果图标注地名,各乡镇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或地点变更较大。
意见予以采纳。已核实各乡镇成果图注记,对勐仑镇等8个乡镇中心镇区单位名称进行更新优化。
2.做好基准地价与征地补偿标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的有效衔接。
意见予以采纳。本次基准地价做好基与征地补偿标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三者有效衔接,核心是统一技术标准、明确价格底线、建立联动机制、规范收益分配,实现城乡土地市场“同地同权同价”,保障集体与农民权益、稳定土地市场秩序。
3.进一步细化乡镇、园区、重点片区的定级和地价标准。
意见不予采纳。(1)交易样点少、租金数据散、市场活跃度低,难以满足《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对样点数量、分布、可靠性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基础设施、人口、产业、规划等基础数据不全、更新滞后,定级因子与权重赋值缺乏客观依据,细化成果易失真。(2)均质度差,边界模糊,分级意义低:乡镇、园区内部土地利用混杂、功能分区不清晰、开发强度差异大,难以划分稳定均质的级别区;片区边界常随规划调整,频繁细化会导致成果频繁变动、权威性下降。
4.定级范围按照最新优化边界划定,勐满园区云锰与标准厂房项目之间地块已调入边界,建议纳入。
意见予以采纳。各乡镇定级范围均按照最新优化边界划定,勐满园区云锰与标准厂房项目已纳入勐满镇中心镇区成果图内,与勐满镇中心镇区合并定级测算。
5.勐腊产业园区共含5个片区,在县城区及各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表中,罗列了易武片区和关累港口的内容,成果图也有单列,剩余勐满片区建议也单独列栏并附图。
意见不予采纳。勐满园区本次已纳入勐满镇中心镇区成果内合并定级测算,故没有单独出图和测算价格。合并定级测算原因如下(1)考虑到勐满园区与勐满镇中心镇区距离近,区位条件接近,分开定级,易出现相邻地块地价悬殊,不符合市场规律;(2)勐满园区与勐满镇中心镇区已形成连片建成区,基础设施、交通条件、公共服务等土地质量差异小,满足定级规程中“均质区域”要求;(3)基准地价强调以城镇为单元、适度集中、不碎片化,相邻产业区与集镇统一定级,符合国家地价体系“宏观指引、微观修正”的定位。故勐满园区与勐满镇中心镇区合并定级测算。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勐腊县自然资源局将充分吸收采纳,修改完善《勐腊县中心城区及勐仑镇等8乡镇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让其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实施性。
勐腊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