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勐腊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勐腊县货运车辆入城通行管理实施细则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4-12 09:19
为有效净化和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货运车辆带来的噪音、粉尘、空气污染和安全隐患等问题,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勐腊县城区道路交通现状通行条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不受限行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抢险救援车、政府征用车辆;
(二)邮政专用车、道路清障专用车辆和防疫车;
(三)环卫、绿化、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荷载2吨(不含)以下货运车辆。
二、需办理“城市货车通行码”入城通行车辆
(一)办证类型
1.A类(大型物流配送车)。核载5吨(不含)以上10吨(含)以下货运车辆
限行路线:城区所有道路。
限行时段:
00:00—08:30,11:00—12:30,14:00—15:00,17:00—21:00。
办证通行时段:08:30—11:00,12:30—14:00,15:00—17:00,21:00—24:00。
办证通行路线:雨林大道、南腊路、北路、南路、中心路、曼庄路、曼它拉路。
有效期限:十天至十五天。
2.B类(普通物流配送车)。核载2吨(含)以上5吨(含)以下货运车辆。
1城市建设及管理部门的轻型、微型货运车辆;
2为城市公益事业服务的相关部门的轻型、微型货运车辆;
3为城市输送粮油、蔬菜、鲜活产品、超市配送享受国家绿色通道待遇的轻型、微型货运车辆;
4为市民生活提供服务的货物运输车辆;
5坐落在禁限通行区域范围内的单位、个人的货运车辆按指定的线路进出。
限行时段:高峰时段禁行。
07:30—08:30,11:00—12:30,14:00—15:00,17:00—20:00。
限行路线:不限通行线路。
办证通行时段:
08:30—11:00,12:30—14:00,15:00—17:00,20:00—次日07:30。
办证有效期限:半年至一年。
3.C类(渣土、混凝土、建筑材料等工程运输类车)
限行时段:高峰和夜间时段禁行。
00:00—08:30,11:00—12:30,14:00—15:00,17:00—20:00。
限行路线:城区所有道路。
办证通行时段:08:30—11:00,12:30—14:00,15:00—17:00,20:00—24:00。
办证通行路线:雨林大道、南腊路、北路、南路、中心路、曼庄路、曼它拉路〔需提供车辆后档门放大号牌照片(尺寸:1m × 0.3m),凭工程施工许可证、渣土工程运输许可证、环境监测夜间可施工许可证〕。
办证有效期限:十天至三十天。
注:勐腊县城区,因建筑工程施工需求,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特别申请办证通行。
4.D类(危化品等运输类车)
限行时段:07:00—15:00,17:00—23:00。
限行路线:城区所有道路。
办证通行时段:15:00—17:00,23:00—次日07:00。
办证通行路线:可根据货物到达地/站进行临时规划许可通行路线。
办证有效期限:一天至十天。
5.E类(其他类运送物资货车)
限行时段:06:30—24:00。
限行路线:城区所有道路。
办证通行时段:00:00—06:30。
办证通行路线:可根据货物到达地/站进行临时规划许可通行路线。
办证有效期限:一天至五天。
(二)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1.驾驶员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企业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彩色照片(前后45°方向各1张)、道路运输许可证;
3.绿色环保标志的照片;
4.《禁止非法改拼装、超载超限承诺书》;
5.商砼运输、渣土运输、建筑材料运输、城区施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专用车辆还需提供车辆后档门放大号牌照片(尺寸:1m × 0.3m),提交住建、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资料。
(三)办理程序
1.由驾驶员通过“交管12123 APP”绑定需要办理入城通行证的车辆,已绑定的不用再次进行绑定;
2.根据“交管12123 APP”提示操作进行申请;
3.申请后一日内审核完毕,驾驶员可通过“交管12123 APP”查看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后,驾驶员凭借“交管12123 APP”通行码便可在县城区办证允许通行的道路、时段行驶。
三、注意事项
(一)绕行线路
1.由曼班线、勐捧、勐满方向及勐腊南收费站驶往勐伴、瑶区、龙林方向的大中型货运车辆,由策磨线(213国道)行驶至火车站南路交叉口上环城路(原小磨公路过境段)至五分场平交、139平交出;
2.由勐腊北(昆明)收费站驶往勐伴、瑶区、龙林方向的大中型货运车辆,沿西环线绕行至勐腊南收费站路口后参照第二项通行;
3.由龙林、勐伴、瑶区方向驶往勐捧、勐满方向的大中型货运车辆经环城路(原小磨公路过境段)绕行至火车站南路交叉口上策磨线(213国道)行驶至曼班线或勐腊南收费站通行;
4.由磨憨方向驶往勐伴、瑶区、龙林方向的大中型货运车辆,经小磨高速行驶至勐腊北(磨憨)收费站,经环城路(原小磨公路过境段)至五分场平交、139平交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城区入城通行证
1.车型为:低速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黄标车的;
2.无牌无证、逾期未年审、改拼装车辆、改变车身外廓尺寸(式样)、交通违法未处理、列入“黑名单”企业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
3.凡办证入城车辆在城区限行区内道路行驶期间1年内发生3次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且负有责任的车辆,1年内取消办证资格。
(三)凡驶入城区的大中小型货运车辆(含渣土、混凝土等工程运输车辆)行驶中必须保持安全车速,禁止鸣号(气喇叭、高音电气喇叭),且车身、车架底盘保持清洗干净,严禁超长、超高、超宽、飘洒、遗漏,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在县城雨林大道、中心路、曼庄路、北路、纳兴路、相思路、南腊大道与环城路交叉口等入城口和城区主要道路均安装有货运车辆入城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全天24小时实时监控抓拍取证。
四、本办法自2022年4月12日起施行。
勐腊县城市管理局
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11日